毛澤東將所收的書法藝術(shù)品一律繳公
原標題:毛澤東將所收的書法藝術(shù)品一律繳公
1949年初,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軍北平之前,毛澤東曾親自給解放軍將帥發(fā)出指示:“此次攻城,必須做出精密計劃,力求避免破壞故宮、大學及其他著名而又有重大價值的文化古跡,務使各縱隊首長明了并確守這一點!
毛澤東不僅是黨和國家領(lǐng)導人,還是一位詩人、書法家,他收到過許多書畫家、收藏家、藝術(shù)家朋友饋贈的詩書畫印之類文物,但他并未將這些珍玩國寶歸為己有。他自立規(guī)矩:黨和國家領(lǐng)導人所收禮品,一律繳公。
1950年,毛澤東親筆致信當時的文物局局長鄭振鐸,將友人姚虞琴先生贈送的王夫之手跡《雙鶴瑞舞賦》轉(zhuǎn)交國家。他在信中強調(diào):“據(jù)云此種手跡甚為稀有,今送至兄處,請為保存為盼!鲍@悉墨跡撥交故宮博物院后,他甚為欣慰,但不欲將自己捐獻之事過分張揚,便批復:“此物似乎只可收藏,不必陳列展覽。”
此后,毛澤東又多次將中外友人所贈之私人禮品上繳國家。1952年12月,毛澤東主席還將友人贈送的錢東壁臨寫的《蘭亭十三跋》轉(zhuǎn)送故宮。1956年,大收藏家張伯駒先生將自己收藏的李白《上陽臺帖》贈送給他,毛澤東對李白詩詞頗為推崇,面對這件可能是唯一的李白傳世墨跡,自然愛不釋手,但仍按規(guī)定將《上陽臺帖》轉(zhuǎn)贈故宮博物院收藏。(摘自《光明日報》,趙剛/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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