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(chuàng) 王羲之愛子王獻之,雖然書法造詣極高,但為何要自殘與離婚呢
王獻之,是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最喜愛的第七個兒子,他因書法造詣極高與其父合稱“二王”,可是后來,他卻接連發(fā)生自殘與離婚二件怪事,下面就來揭秘這事件的前因后果,題目為:

王羲之愛子王獻之,雖然書法造詣極高,但為何要自殘與離婚呢?
一.才氣超人,婚姻美滿
王獻之,字子敬,小名官奴,生于公元344年。是“書圣”王羲之的第七子,他少負盛名,高超不凡,才華氣度超過時人。他繼承父親衣缽,特別愛好書法,且藝術(shù)造詣和修為在眾兄弟之中為最高,因此與其父王羲之并稱“二王”,還有“小圣”之稱。
由于出生于王家這樣的百年世家大族,耳濡目染、詩書浸淫,讓王獻之長成了溫潤如玉的翩翩佳公子。正如《世說新語》中記載余嘉錫對他的評價:子敬賞井丹之高潔,故其為人峻整,不交非類。即王獻之不僅多才多藝,而且相貌英俊、舉止文雅,堪稱是海內(nèi)聞名的國民帥哥。他雖然生得風流倜儻,但用情卻非常專一。
王獻之的婚姻雖也是門當戶對的選擇,卻是非常美滿、惹人羨慕。因為他迎娶的是自己的表姐郗道茂。王家與郗家乃是姻親,王獻之之母郗叡便是郗家的女兒。郗道茂頗有才學、性情溫婉、輕盈靈動,充滿情趣。二人自小就相識,可謂青梅竹馬。如今親上加親、結(jié)為秦晉之好,更是情投意合、風情無限。

二.書法成就突飛猛進,并列甚至超過父親
在藝術(shù)氛圍特高的家庭里成長,又得美滿姻緣,讓王獻之的書法成就突飛猛進,且有所創(chuàng)新。他幼年隨其父王羲之學習書法,得其筆法,后又學習張芝,在此基礎(chǔ)上,對前人書法進行大膽變革,創(chuàng)造出了一種不拘六書規(guī)范、且非常流便的“破體”。
王獻之學習張芝,主要是效法其字字貫通的氣勢,且變革發(fā)展了張芝的草書,即省并點畫,務(wù)求簡易,便于書寫和血脈貫通。同時他又變革其父的草書,主要用“極草縱之致”,極力發(fā)揮“一筆書”的筆勢。他筆下的草書既有別于張芝,又有別于王羲之,自成一家。
在由晉末至梁代的一個半世紀內(nèi),王獻之的影響甚至超過了父親王羲之。梁書畫家袁昂在《古今書評》中說:“張芝驚奇,鐘繇特絕,逸少鼎能,獻之冠世。”將四賢(另三位是張芝、鐘繇、王羲之)并稱。而宋齊之間書學地位最高者則一度推王獻之。梁陶弘景《與梁武帝論書啟》云:“比世皆尚子敬書”“海內(nèi)非惟不復知有元常,于逸少亦然”。當時幾乎成了王獻之的天下。

宋人米芾主要向王獻之學習,F(xiàn)代書法家胡小石更認為張旭、懷素一派之“狂草”,便是由王獻之草書發(fā)展而成的。王獻之的用筆,從“內(nèi)拓”轉(zhuǎn)為“外拓”。其傳世草書墨寶有《鴨頭丸帖》《中秋帖》等,皆為唐摹本,他的《鴨頭丸帖》,行草,共15字,絹本。他的《中秋帖》行草,共22字,神采如新,片羽吉光,世所罕見。清乾隆帝將它收入《三希帖》,視為“國寶”。
三.婚姻遭破壞,自殘與離婚
正當王獻之事業(yè)蒸蒸日上、家庭幸福美滿之時,他的婚姻卻橫遭皇權(quán)干涉。因為才貌雙全的王大公子,被當朝的公主惦記上了。這位新安公主司馬道福,是晉簡文帝的第三個女兒。她先是嫁給了大司馬桓溫之子桓濟,后桓濟因參與謀反叛亂而被流放,新安公主與其離婚;謴妥杂缮淼墓鳎姓烫侍蟮膶檺,準備另擇夫婿。
缺德的新安公主一直仰慕崇拜王獻之的人品才學,尤其對他的草書,更是無比癡迷。于是,在明明知道對方已經(jīng)有妻室的情況下,她依然我行我素,在太皇太后面前表示,非王獻之不嫁。王獻之本就無心仕途,與妻子郗道茂又如此情深義重,他怎會愿意停妻再娶、高攀公主。所以王獻之數(shù)次推辭,拒不接受這樁婚姻。

可平時驕縱已久、刁蠻成性的公主,對王獻之卻志在必得。而對方的一再推拒更是助長了她的征服之意、獲勝之心。王獻之被逼無奈,想出了一出“苦肉計”。他自殘雙腳,以“跛足,不堪匹配公主”為名,想讓公主厭棄自己、打消下嫁的念頭。然而刁蠻任性的新安公主這次卻深情款款、不為所動,堅稱:你就是瘸子我也要嫁。并且去求太皇太后,以皇帝的名義,下詔王獻之迎娶新安公主。
孝武帝耐不住姐姐的軟磨硬泡,于是便下詔給王獻之,讓他跟郗道茂離婚,然后跟公主成親。王獻之實在沒轍,只能忍痛與郗道茂離婚,隨后又將公主娶進門。郗道茂傷心欲絕,因為此時父親郗曇已死,所以離婚后只好投奔伯父郗愔,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。郗道茂余生再未改嫁,帶著對王獻之的深深思念,最后郁郁而終。
王獻之雖然被迫跟郗道茂離了婚,但對她仍是時時牽掛,甚至都到了被思戀弄得要發(fā)瘋的程度。為了能跟前妻保持聯(lián)系,王獻之便以親戚的名義,每到逢年過節(jié)的時候,便通過信函對郗道茂傾訴衷腸。這種信件的數(shù)量并不在少數(shù),其中有一封被“有幸”收錄在《淳化閣帖》中,讓我們可以從中一窺王獻之對郗道茂的思戀之深。

王獻之在信中說,我跟表姐情深意篤,即使天天膩在一起,也不會產(chǎn)生厭煩的心理,那種額頭觸著額頭的甜蜜,真是讓人無不懷念。可惜天不遂人愿,正當我們準備白頭偕老時,竟會被人強行拆散。自從分離后,我的內(nèi)心惆悵至極,什么時候才能從早到晚都見到表姐呢?因為對表姐難以忘懷,我天天以淚洗面,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還要過多久,想來真是令人氣絕。
公元386年,年僅43歲的王獻之病故,在他病重時,請道士主持上表文禱告,本人應該坦白過錯,道士問王獻之一向有什么異常和過錯。王獻之說:“想不起有別的事,只記得和郗家離過婚!
總之,東晉書法家王獻之,雖然藝術(shù)造詣極高,但因當時的封建皇權(quán)干涉其美滿婚姻,所以他首先用自殘方法試圖斷絕對方念想,在未成功后只得與愛妻離婚,被迫接受皇命娶新安公主,最終憂郁成病早逝。
王獻之的坎坷經(jīng)歷啟發(fā)我們:在腐朽的封建制度下,連才子佳人的婚姻都得不到保障,甚至會造成他們過早隕落,釀成人間悲劇。我們應該珍惜現(xiàn)代優(yōu)越的社會主義制度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為早日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百年夢想努力奮斗。

本文由“老吳侃國學今用”原創(chuàng),歡迎關(guān)注,共同學習,共同提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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