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旭(675-750),唐代書法家,字伯高,與李白、賀知章等人共列飲中八仙之一。唐文宗曾下詔,以李白詩歌、裴旻劍舞、張旭草書為“三絕”。又工詩,與賀知章、張若虛、包融號稱“吳中四士”。傳世書跡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詩四帖》等。
張旭初仕為常熟尉,后官至金吾長史,人稱“張長史”。其母陸氏為初唐書家陸柬之的侄女,即虞世南的外孫女。陸氏世代以書傳業(yè),有稱于史。張旭為人灑脫不羈,豁達(dá)大度,卓爾不群,才華橫溢,學(xué)識淵博。與李白、賀知章相友善,杜甫將他三人列入“飲中八仙”。是一位極有個性的草書大家,因他常喝得大醉,就呼叫狂走,然后落筆成書,甚至以頭發(fā)蘸墨書寫,故又有“張顛”的雅稱。后懷素繼承和發(fā)展了其筆法,也以草書得名,并稱“顛張醉素”!
韓愈說:"旭善草書,不治他技故旭之書,變動如鬼神,不可端睨。"顏真卿曾兩度辭官向他請教筆法。
李太白冬夜于隨州先生餐霞樓送煙
[子元演隱仙城山序吾與霞子元丹、煙子元演,氣激道谷,結(jié)神仙交。殊身同心,誓老云海,]
不可奪也。歷考(可)天下,周求名山,入神農(nóng)之故鄉(xiāng),得胡
公之精術(shù)。胡公身揭日月,心飛蓬萊。起餐霞之孤樓,
煉吸景之精氣。延我數(shù)子,高談混元。金書玉訣,盡
在此矣。白乃語及形勝,因大夸其仙
城。元侯聞之,乘興將往。別酒寒酌,醉青田而少留;
出則以平交王侯,遁則以俯視巢、許。朱紱狎我,綠蘿未
潭石。乘春當(dāng)來,且抱琴臥花,高枕相待。[詩]以寵別,賦
而贈之。
又悲清秋賦
曰登九疑兮望清川,見三湘
之潺湲。水流寒以歸海,云橫秋而蔽天。余以鳥道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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