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德不稱的可怕劣紳--馮大中(雅昌藝術網(wǎng))
“**”遼寧代表團小組討論會上,“德藝雙馨”的畫家馮大中的話 “老百姓,有的給點臉就上房揭瓦了”引起軒然大波!
馮大中這句話,有兩個關鍵詞“老百姓”、“臉”。顯然,這位坐擁占地8畝豪宅的“伏虎堂”主人的人大代表,并不是老百姓!既然不是老百姓,那做什么人大代表?你又代表誰?至于那個臉,老百姓的臉未必好看,馮先生的臉似乎也不好看,這都不重要!重要的是這張臉,是個尊嚴!一個國家,老百姓不要臉的話,國家的臉又何以存在?
遼寧本溪的 “馮大中藝術館•伏虎草堂”很有名,僅建筑面積就3400余平方米,“是本溪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的重點項目,”奠基時“多位黨政軍領導出席”。這是為某著名設計師專為馮氏設計的住宅+工作室+美術館,位于遼寧省本溪市,地處主要城區(qū),但正前方能遙看到山體形成的天然景觀,它既不是公共建筑,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私人空間。不管是政府出資還是個人出資,如此處于城市要區(qū),雖然也是私宅,當在城市規(guī)劃之中,自然不會面臨拆遷之事,所以馮大中對面臨拆遷的百姓,大可豪罵不要臉!其實想想,老百姓不要臉也罷!居住的窩都沒有了,要臉還有何用?也所以,馮大中你自然可以好好要臉!
中華民族文化所造就的君子人格中,最重要的美德就是家國天下的濟世情懷!鞍驳脧V廈千萬間,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”、“一枝一葉總關情”,這種精神成為中華民族的重要美德。馮大中身為官方授予的“德藝雙馨”藝術家,其品德如此體現(xiàn)?我也同時在想,這個“德藝雙馨”的標準是什么?打死我我也不相信,能斥罵老百姓不要臉的惡人,品德會多好!
或許馮大中算個文人!但未必是個真文人!文字邏輯和立法原則上狗屁不通,拆遷的事,本是雙向的事,主與被的問題,拆遷,誰拆、拆誰己然涵蓋雙方,若立法,也是拆遷法,不至于立個“動遷法”,動遷是何意?俺不明白!多次場合的謀面交談,也實在沒覺得多有文化,只是嘆服你的畫價貴!只是知道你富可敵國!只是感嘆于黨政要員的關系!此外,其畫作,工筆虎,在藝術上并沒有什么突破性的成就,只是刻畫細膩、技術精湛,只見虎形不見神,這也不過是位高級畫匠!寫意老虎,我怎么覺得更像病貓?是該讓這老虎吃點壯陽藥,太陽痿一般無力無神了!太陰柔了!畫如其人,能畫出病貓一般老虎的人,我不相信是陽光之人!此外,既然馮大中作為人大代表提出立法的問題,那就應該明白立法不能違背《憲法》精神,不能違背公平正義,不能違背作為人大代表的基本良知。馮大中在“伏虎草堂”奠基典禮發(fā)言時曾說“我的藝術屬于人民”。這話怎么讓我臉紅了?你的藝術竟然屬于不要臉的老百姓?那你的臉呢?
坐擁豪宅、身價過億、享譽畫壇,自然是個“貴人”!但不管你有多大成就,畫價多貴,多有文化,如此言行令我想起了舊時的劣紳!有錢、有勢、有文化!劣紳比土豪可怕,土豪充其量是有錢沒文化,但品德未必低下。劣紳呢?一切都有,就是劣!就是沒德!才德不稱!沒文化不可怕,就怕文化人失德!秦檜是個例子!賈似道是個例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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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大中才比上秦檜,流氓起來勝過賈似道,就是一個大流氓!
馮大中才比上秦檜,流氓起來勝過賈似道,就是一個大流氓!